人均面积未定 大连第二套房贷款优惠难定
时间:200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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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家庭人均住房标准未定,银行的第二套房的厘定难有明确方向。有购房者呼吁,房产部门与银行应尽快建立互动机制,使一部分人享受到贷款优惠政策。
去年9月27日,央行、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该文件要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成(原来为3成),贷款利率在基础利率的基础上提高10%(原来可下浮15%)。
这是去年国家调控房地产最严厉的政策之一。目前,大连各银行严格执行该政策:只要一个家庭以前有过贷款,不管贷款是否还完,现在再申请贷款,就算第二套房贷款。
不过,去年12月11日,央行、银监会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提到,已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贷款买第二套房的,也可享受优惠。
这对购房者无疑是个福音。不过,自从该政策发布,国内各大城市一直未确定当地人均面积标准,这使该政策难以落实。
近日,北京部分银行确定了个人买第二套房优惠政策的标准——家庭人均住宅面积少于26.65平方米,买第二套房,可享优惠。昨天从
大连银行界获悉,目前,大连还未确定这一标准,但有的银行倾向于将这一标准确定在25平方米左右。
多家银行透露,目前,他们都要严格地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文件。不过,大连的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不确定,他们就要一刀切——凡是第二套房,就按政策执行。
另外,如果一个家庭以前贷款买套房子,后来贷款还完了,又把房卖了,现在还想买一套的话,按政策规定,现在这套房仍是第二套房。不过,如果房主能从房产部门开个证明,证明其名下没有房子,也应符合优惠之列。不过,这一途径现在运行得并不顺畅。
“第二套房的政策是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定的,建设部没参与,如今又让房产部门配合,需要一定过程和沟通成本。”一家银行的房贷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