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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将会以人道主义的原则处理灾区房贷

来源:广州日报 时间:2008-05-21 点击:
标签:银行   灾区   房贷   地震   贷款  

        “这栋房子是借了十几万元的贷款刚刚建起来的,如今房子已成瓦砾,我们一无所有了,却背上了一身的债。”一个幸存的女士面对摄像镜头哭诉的画面,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自5·12汶川大地震以来,灾区大量房屋建筑被摧毁,不少人痛失亲人和家园,丧失还贷能力后还得背负沉重房贷。银行将如何处理暂时丧失了还贷能力的房贷客户,成为全国人民关注的一个话题。

        近日,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银行业机构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有关方面的人士表示,对于抵押房屋的损失情况,目前尚处于调查和评估阶段,只能作暂缓的处理,很难确定最终的解决办法,不过,银行方面将根据人道主义的原则,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处理。

逾期还贷者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

        在正常情况下,对于逾期还贷者,银行通常会进行催收催缴,并作罚息处理,对其信用进行不良记录。一般而言,对于普通商业贷款,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50%,公积金贷款罚息则为万分之二左右,如果逾期3个月不还款,银行就可对逾期还款者进行起诉,要求对房子进行清偿处理。

        地震灾害发生以来,灾区大多数人暂时丧失了还贷能力。为了缓解灾区人们的房贷负担,5月19日,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第1号)”,决定对受到地震灾害影响的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重灾省市实施恢复金融服务的特殊政策,其中第四条明确要求各银行机构,“妥善安排好灾害发生前已发放贷款的管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对借款人主动还款的,应及时周到地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及时将上述措施以信函或公告等方式通知借款人。”

免罚期将根据具体情况延长

        昨日,记者就灾区群众房贷问题电话采访了银监会新闻处,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各家银行正在进行相关的数据统计和评估工作,具体损失目前仍不得而知。而且,各家银行的房贷情况不一样,房屋和房主的受灾情况也不一样,有的人在房不在,有的房子在人不在,有的人房都不在了。对于这些房贷客户,目前很难作出一个一刀切的最终处理办法。银监会将督促银行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弄清楚具体情况后,根据实情进行处理。免罚期将延长到什么时候,该人士表示,目前这个不成问题,将视灾区的救援和重建情况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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