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建过程离不开金融创新
对于目前灾区出现的紧急情况,央行及金融系统的多项应急措施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当地企业、个人的金融需求。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受此次地震灾害的重大打击,灾后重建与恢复需要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在这段时期内,央行与各级金融机构如何发挥最积极的作用?记者采访了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教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会副会长潘英丽。
潘英丽认为,灾区重建的过程中,央行与金融机构所采取的增加贷款额度的方式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解决重建资金的需求。但是由于此次地震灾情严重,重建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作为商业银行贷款本身而言也有经营的需求,因此重建过程中更多地需要依赖财政支出进行专款的拨付。
“在此基础上,央行可考虑引入一些新型的金融工具,如针对成都地区的灾后重建推出市政债券试点,以未来的地方税收作为债券偿付的保障。”潘英丽指出,仅仅依靠政府投入,需要财政的大笔支出;靠市场筹资,融资成本高、期限长。市政债券以政府信誉为主体,融资成本也较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灾区再建过程中所需要的大笔长期资金投入。
“另外由于本次受灾严重的地区都为农村,对于单个农民来说,获得‘三农贷款’有一定的难度,对于银行本身来说风险也比较大。”对此,潘英丽的建议是,除了多方联保这种传统的机制外,能否在灾区农村的重建过程中引入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机制,通过建立农业企业的方式,农民出让土地使用权获得企业的股权。“三农贷款”以农业企业作为贷款主体,向其发放贷款资金,一方面降低了贷款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保证更多的农户获得资金进行灾后的重建,尽早恢复正常的生产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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