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申领却收到信用卡 银行承认资料转让
来源:文新传媒
时间:200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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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未申请过中信银行信用卡,却在本周一收到一张这家银行发来的信用卡。”市民陈小姐近日向本报反映,自己从未跟中信银行有过联系,银行从何得知她的信息,而且没有她的亲笔签名,怎么就给她发出这张信用卡?
未办申请手续却收到中信信用卡
陈小姐告诉记者:“我可以肯定地说,我与
中信银行从来没有业务往来,更不要说填写过中信信用卡申请表。但是我就莫名其妙地收到了中信银行发给我的‘蓝卡’系信用卡。”
陈小姐立即与中信银行进行交涉,要求退卡。银行方面告诉陈小姐,“退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先开通信用卡,然后再注销。还有一种是,不开通信用卡,等三年后自动注销,但其中可能会产生年费。”
“银行是如何获取我个人信息的?”“没有我的签名也能办信用卡吗?”陈小姐进一步提出质疑,但中信银行并未给出任何明确解释。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中信银行信用卡北京总部,负责客户投诉的韩小姐表示:“经过我们的调查核实,陈小姐在很久以前曾填过一张中信银行信用卡申请表,当时由于不符合申请标准,所以没有核发。但如今其资信情况符合了我们新推的蓝卡发卡要求,所以予以发卡了。”但她也承认,这其中可能存在“银行的操作失误”,也愿意帮陈小姐无条件注销信用卡。
但陈小姐一口咬定没填过中信银行信用卡申请表。“我去年年初时倒是填过一张广东发展银行的信用卡申请表,但至今也没有办下来。”带着陈小姐的反馈,记者又拨通了韩小姐的电话,韩小姐回答说,“是否陈小姐本人填写、本人签字我们无法确认,但可以肯定的是,我们一定收到过她的申请表。”
中信银行承认转让得到客户资料
就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陈小姐接到了中信银行上海方面业务主管的致歉电话。
“对方承认是中信银行某业务员从广东发展银行某业务员处获取了我的个人信息。银行方面答应给予办理注销手续,同时会严肃处理相关业务员。”陈小姐告诉记者,“注销信用卡并道歉我可以接受,但我也希望银行能引起重视。我决定亲自跑一趟银行,以确定卡是否已被注销。”
记者随后联系了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上海方面的一位杨先生。杨先生承认“陈小姐确实是填写了广发的申请表,而没有填写过中信的。”杨先生说,由于当时广发没有给陈小姐核发信用卡,出于各银行业务员之间的私人交情,在资源共享的情况下,陈小姐的这份申请表就转到了中信。
对于这种做法是否符合规范,杨先生表示,“我们的工作人员曾致电陈小姐询问要不要改为申请中信信用卡,她没有明确表态,所以我们就认为她默许了。”不过陈小姐否认了这一说法。
广发银行是否存在”转让“客户信息的情况?记者联系了
广发银行上海方面,有关人士表示,“我们银行方面没有接到过类似反映,而就陈小姐的这一情况,因为时过境迁,我们也无从查证。”
【律师说法】
银行转让信息可被视作侵权
对此类情况,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曾珊律师表示:“在未经当事人许可的情况下,银行任意将其信息转让,不管是否出于盈利目的,都将被视为对个人信息的泄漏。”
曾律师说,虽然个人与银行之间没有合同约束,但个人信息作为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出台之前,银行此举可视为侵权,当事人在一定情况下可追究其民事责任。“当事人可在填写个人信息之时注明‘该信息仅提供给××银行申请信用卡之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以此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为今后的维权提供有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