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刷卡套现的现象有愈演愈烈趋势,特别是银行缩紧银根后,这种现象就特别突出。今年1月份以来,王某冒用其前男友的身份,到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市分行、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市分行等银行申领了信用卡,申领成功后通过到各个商家进行刷卡套现,共计人民币2.6万余元。2006年9月8日,持卡人施某向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市分行信用卡处申领了龙卡双币种汽车卡一张,申领成功后通过消费、取现等形式进行透支,至今年2月18日止,本金为15711.56元,利息为6002.67元,本息合计为21714.23元。且经银行多次催收,仍拒不归还。
这些持卡人申领信用卡成功后,通过消费、取现等形式进行透支,本金均在5000元以上,透支时间均在3个月以上,银行多次催收均无果。同时通过对刷卡记录的分析发现,部分持卡人可能使用信用卡刷卡套现。持卡人对信用卡透支消费后果认识不足,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才后悔不及。
针对这种现象,警方建议银行在发放信用卡时应加强对申请人的调查和对商家的管理,注意持卡人的刷卡套现行为,一经发现应及时处理,提高商家自律意识,拒绝持卡人的刷卡套现。
近期,为严厉打击信用卡诈骗案件,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联合市公安局共同制定《温州市联合整治银行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专项行动侦破一批银行卡违法犯罪案件。同时进一步健全银行卡违法犯罪防控机制,完善、落实银行卡发行、交易、清算环节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消除银行卡支付体系存在的风险隐患。
| 网 友 | 留言内容摘要 | 发表时间 |
|---|---|---|
![]() 正在加载用户评论 |
||
| 还没有人评论过呢,就等您了! | ||
| 查看全部评论>>欢迎您对文章内容作出您的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