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科技、通讯各项新技术的应用,作为非现金支付工具的银行卡也得到快速发展。但是,在银行卡业务繁荣的背后,一股利用制度和监管漏洞,利用信用卡非法套取银行资金的暗流也不断涌动,对银行卡业务创新和制度改进提出了新的挑战。
为了促进我国银行卡产业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应该从加快法律法规建设、强化银行业自律、完善征信体系、堵塞服务漏洞、合理引导等方面有效防范和化解银行卡套现的风险。
“立法先行”,防范银行卡套现必须有法可依。法律用于规范人们的行为,必须明确有所为、有所不为,而当前银行卡领域法律的模糊与缺失正是我国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最大风险。可以说,银行卡套现行为的滋生和蔓延,相当大的原因就是法律的缺失。因此,加快银行卡立法必须明确持卡人、发卡银行和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用效力层次较高的法律代替现行的部门规章条例。法律应该对银行卡套现行为做出明确界定,对跟踪监督银行卡套现的责任主体做出规定,对疑似的银行卡套现行为规定防范举措等,以保证在处理银行卡相关问题是有法可依,在监管银行卡套现行为时各方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打造诚信”,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征信体系的建立对于防范金融风险具有重大意义,在个人信用记录完整的基础上,银行可以通过查询持卡人的信用资料来确定能否给客户授信及授信额度,通过查询申请人是否参与过银行卡套现、商户是否利用POS机具提供银行卡套现服务来调整应对策略,对有不良记录的申请人不予发卡、将违规商户列入禁止发展之列,加大打击银行卡套现的力度,从源头上抓好防范工作。
“亡羊补牢”,堵塞部分服务行业的制度缺陷。这一措施主要是针对“钻空型套现”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成效。例如,具有支付功能的网站要加强监测,对涉嫌利用支付功能进行银行卡套现的客户,可以锁定其账户或取消其支付功能;对中国移动和航空公司有关“刷卡消费、现金退款”的服务承诺,相关制度可以修订为所退款项直接以转账方式转入原先进行消费的银行卡账号中,避免以现金方式退还。
“合理疏导”。虽然近期银监会不断发布风险提示,要求防范银行卡套现行为,但是,在没有法律将银行卡套现定性为犯罪活动的现状下,单个监管部门很难从根本上监管和杜绝银行卡套现问题。更有人认为,国内银行对中小企业和个人贷款设有重重障碍,银行卡套现是一条比较容易解决资金困难的途径,这正是银行卡套现赖以生存的现实基础。既然市场对此类套现融资有需求,相关部门在不妨加以合理引导,借鉴境外一些地区的做法,由银行提供正规的银行卡套现业务,即银行根据持卡人信用状况,有条件地提高银行卡取现的比例,通过疏导方式来上解决银行卡套现问题,并可以为银行带来新的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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