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2月29日期间,凡持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在任一自然月内使用自选免息分期服务满3笔(含),且每笔消费金额满人民币1000元(含)或等值外币,即可获赠蕴含吉祥祝福的“中国年鼠标垫礼盒”一套。月月开奖,每月限前1500名持卡人。
“鸿福‘七’天”:2008年2月6日-2月12日期间,凡持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单日有一笔交易,即可在当日正常积分的基础上额外获赠2008分的奖励积分。天天刷卡,天天奖励!
特别提示:即刻拨打4008-1-95595开通自选免息分期功能,即刻免收首期手续费!选择自选免息分期服务,自动分为12期,每期仅按您分期消费总额的5‰收取手续费(最低一元或等值外币)。
活动细则:
(1)本活动中,自选免息分期活动奖项将按照您的单笔消费进行统计。
(2)本活动中,每位持卡人在同一自然月内不能重复获得自选免息分期活动奖项的奖品。
(3)自选免息分期活动奖项中,我们将根据您满足获奖条件的时间进行排序,交易时间统计以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系统记录的记账日期为准。
(4)在活动结束后,我们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自选免息分期活动奖项的获奖者本人。
(5)本活动“鸿福‘七’天”奖项中,同一天内每位持卡人仅能获得一次积分奖励机会。例如:王先生在活动期间每天均有一笔可计积分交易,每天均可获赠2008分的奖励积分;春节7天共获赠最高额外奖励14056分的奖励积分。
(6)本活动中,“鸿福‘七’天”奖项的奖励积分将根据您的交易情况在银行记账日的次日计入您的积分账户。
(7)不计积分奖励的交易不享受本次活动中“鸿福‘七’天”积分奖励办法。不计积分的交易项目及其它积分奖励规则请参照《“换享无极限”积分奖励计划细则及条款》。具体条款请登陆中国光大银行网站www.cebbank.com信用卡频道积分兑换专区查看。
(8)房地产类、汽车销售类、批发类等商户交易均不适于本次活动。
(9)副卡交易直接计入主卡交易,合并统计,获奖者为主卡持卡人。
(10)本活动中,礼品以实物为准,活动礼品由第三方供应商提供,如遇礼品质量问题,请致电中国光大银行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95。
(11)本次获奖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12)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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