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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发展银行澄清“和解协议非法”传言

来源:证券时报 时间:2008-05-20 点击:
标签:深发展   和解协议  

  深发展15亿问题贷款问题不断,刚刚宣布已经达成和解协议,今日又针对协议非法传闻发布澄清公告。

  解决协议遭遇质疑

  深发展今日发布公告称,有媒体刊登国浩房地产(中国)有限公司本身并以城建东华名义发表的声明,称深发展与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15亿元问题贷款达成和解协议是非法协议。深发展强调公司协议已经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5月15日,深发展发布重大事项公告,称已经就解决15亿问题贷款达成协议。根据深发展与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北大青鸟)、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东华置业)以及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城建东华)就人民币15亿元问题贷款一案达成的和解协议,城建东华将向深发展支付10亿元。
  
  如若这一方案得到落实,深发展预计将减少10亿元不良资产,该行可冲回1亿元拨备,深发展同时透露,针对人民币15亿元的逾期贷款计提了共计6亿元的拨备。

  但就在深发展宣布这一喜讯后不到两天,有媒体报称获得国浩房地产(中国)有限公司对这一协议的合法性提出了疑问。据报道,国浩地产向媒体透露消息称,上述和解协议是北大青鸟和深发展恶意串通签署的非法协议,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力。原因是,“国浩地产在2007年就与北大青鸟签订了收购城建东华90%股权的协议并已全部履行付款义务,目前城建东华由国浩地产实际控制和管理。”

  国浩地产还向媒体透露,由于北大青鸟人为设置法律障碍致使城建东华的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完成,但国浩地产已经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北大青鸟把城建东华90%的股权变更至国浩地产名下,目前法院已经裁定对城建东华90%的股权实施财产保全。与此同时,城建东华原法定代表人许振东及北大青鸟委派的全体董事已于2007年向董事会递交了不可撤销辞职信,北大青鸟方无权代表城建东华对外签订协议、参加诉讼。

  深发展强调协议程序合法

  根据深发展公开资料,深发展15亿问题贷款纠纷源于2003年7-8月,深发展向中财国企投资有限公司和首创网络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发放人民币15亿元的贷款,后成为逾期贷款,此笔贷款是深发展历史上最大的问题贷款。

  该笔贷款后发现被用于北京东直门交通枢纽及地产项目建设,该项目号称“国门”项目。在深发展战略重组、美国新桥资本进入之后,深发展不断追缴该笔贷款,并先后于2005年11月及2007年8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东华置业和城建东华,诉讼理由是北大青鸟旗下的东华置业为逾期贷款提供了担保,且将东直门项目土地使用权在未获合理对价的情况下转让给城建东华。

  直到今年5月15日深发展宣布就该笔15亿贷款达成协议,这一长达5年的问题贷款才看到解决曙光。但现在国浩地产出现声称已经取得城建东华控制权,如若“国浩地产”向媒体透露资料属实,则这一问题贷款的解决又将遇到麻烦。

  但深发展今日在公告中强调,作为和解协议的签约方,城建东华、北大青鸟及东华置业对于和解协议的签署履行了必要的并经过公证的法律手续。其中,城建东华的法律顾问对其签约主体的合法性出具了肯定的法律意见书,有关公证机构对协议签署的相关手续出具了相应的公证文书,深发展一直认为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国浩与北大青鸟及其相关方的争议不影响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及北大青鸟、城建东华及东华置业对和解协议的执行责任。

  深发展同时强调,如此前达成协议无法履行,将继续采取措施清收逾期贷款,预计不会对财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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