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发展A今日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充实公司资本基础,该银行董事会同意再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次级债券。
此次发行的债券可同时包括以下两个债券品种或其中任意一种,即为10年期(第5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固定利率债券(下称“品种一”),或10年期(第5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浮动利率债券(下称“品种二”)。深发展董办相关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称,该计划还需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准,目前并无进一步可以透露的信息。
至于票面利率的设定,深发展称,品种一的前5年票面利率由簿记建档确定,在前5年内固定不变;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6年开始到本期债券品种一到期为止,后5年的票面利率可在原簿记建档确定的利率基础上适当调高。品种二的票面利率为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授权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参考市场利率情况确定基准利率;前5年的基本利差由簿记建档确定,在前5年内固定不变;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6年开始到本期债券品种二到期为止,基本利差可在原簿记建档确定的基本利差基础上适当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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