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于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不超过500亿元的金融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筹集资金将用于优质资产项目,具体发行时机、期限、计息方式及利率水平等授权高级管理层把握并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截至2010年12月31日。
该行同时公告,将给予恒生银行(含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有效期为一年的内部基本授信额度40亿元人民币。给予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基本授信人民币18亿元,以及内部基本授信人民币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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